昨天,我到戶政事務所正式登記遷移戶口的手續。

以前,媽媽常常把"我要給把你退戶口"這句話常常掛在嘴上,

當我真正要遷移戶口時,媽媽才開始覺得不捨。(這是我個人的觀感)

遷移戶口,又讓我換了一張身分證。

國小時,我拿到了我的第一張身分證;

高職時,因為錢包證件放在車廂而被竊,因此補辦了身分證;

95年,全國更換新國民身份證;

97年,因為我的疏忽,錢包證件遺失,又補辦了一張身分證;

98年5月,新婚時,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換了一張冠有配偶名稱的身份證;

98年8月,正式登記遷移戶口,又換了一張身分證..............

今年才26歲的我,目前為止,平均每4.3年就換了一張新的身份證,真是讓我感慨萬千。

我想,再也沒有人比我誇張了!真是無言............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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